2008年5月5日《股市大家谈》信息汇总
少帅小于儿: 证监会:大小非和再融资并不猛烈
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日前表示,与市场的一些判断不同,再融资、大小非问题并不“猛烈”,市场约束机制正在发挥作用。该人士澄清了市场对再融资和大小非减持的一些判断。据悉,目前证监会再融资排队审核的企业家数为40家左右,已经是历史上的最低水平,仅相当于去年的三分之一。同时,已经获批的再融资方案,实际发行的也仅占批出额度的20%至30%,因此“由于是市场定价,再融资的市场约束非常强”,有意向不见得报方案,方案获批不见得发得出去。“大家关心的平安保险再融资方案,到现在还没报上来。”该人士强调。另外,上述人士还表示,看待“大小非”问题,不一定要从“减持”的角度切入,客观地描述,应该是大小非的“解禁,”而解禁和减持还有距离较大的一步,即非流通状态、限售状态变为流通状态、可售状态。去年以来,大小非仅减持了理论解禁可售股票的30%,而且“不光有卖出的,还有买入的。所以解禁不等于减持。”该人士指出,市场上很多股东并不以拿到现金为目的,因此减持并非必然选择。对于机构、大户而言,得到现金不是惟一目的,他们做出卖出决策的动机,往往是对公司信心不足,或打算撤出,或是希望参与到更好的企业中去。“证监会推动机构投资者发展的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取向就是希望大小非能够把他们的资本都稳定地用到企业的股票上来,能够参与到公司经营管理当中,能够持续地推动市场健康发展。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大小非解禁并不作为我们判定市场热或冷、供应量大或小的依据。”
少帅小于儿: 证监会:内地基金公司赴港设分支机构开闸
为履行CEPA补充协议四相关条款,证监会公布实施《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的规定》,新规允许内地基金公司赴香港设立分公司、办事处、子公司等分支机构。新规颁布后,基金公司赴港正式“开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可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材料,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到香港地区设立机构(香港机构),从事资产管理类相关业务,香港机构“可采取分公司、办事处、子公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形式”。申请材料包括香港机构的注册地、组织形式、业务范围、投资金额及对公司本身经营的影响、商业计划书,以及对香港机构的管理安排,至少包括拟任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的安排、对香港机构实施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风险隔离措施等。基金公司申请赴港设分支,应符合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有明确的商业目标和商业计划,对香港机构的管理有明确安排,在对香港机构进行出资后公司仍能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中国证监会将审查基金公司递交的赴港申请,并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不准的决定,批准决定六个月内有效,基金管理公司应在批准决定有效期内赴港设立机构。但新规限定,内地基金公司赴港设机构“不应由于到香港设立机构影响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的业务运营,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赴港前,应对香港市场状况、监管环境及法律法规等认真研究,充分考虑基金公司本身的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结合长远规划,兼顾基金管理公司现有业务而“审慎决策”。
少帅小于儿: 尚福林阐述证券发行监管体制改革路径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京表示,要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发行监管的改革创新。他指出,近年来发行监管体制的改革,体现出总体布局,为推进核准制向注册制演进打基础的特征。在4月30日证监会第十届发审委成立大会上,尚福林要求,未来要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进一步深化发行监管的改革创新:第一,进一步完善保荐制度。加强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保荐机构的内部控制,把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责任落到实处,进而达到对拟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的市场化约束。第二,进一步完善询价制度。价格的市场化是市场主体行为市场化的决定性因素。要着重加强对询价对象行为的监管,使报价与申购直接挂钩,合理配置网上网下申购比例,抑制新股申购阶段的过度投机性,提高申购公平度。第三,促进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和发行监管改革相互协调。继续推动境内优质大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发行上市。大力发展公司债券。要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完善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完善债权人保护机制,大力发展债券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要协调监管,采取措施促进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自主投资公司债券,逐步实现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第四,顺应市场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审核理念,坚守审核质量标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审核效率。尚福林系统阐述了证券发行监管体制的改革路径和核心内容,深刻论述了发行监管体制的不断完善,对于直接融资制度建设,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的重要意义。尚福林指出,我国资本市场总体上还处在继续夯实发展基础的阶段。这要求我们保持清醒头脑,既要看到我们在各个具体阶段取得的成绩,坚定继续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信心,更要看到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任务的艰巨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持之以恒做好各项工作。发行监管工作要坚持市场化取向,既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保护,又能支持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取得发展;既能把住准入关,又能兼顾市场效率;既能适应当前的需要,又能适时地进行变革,掌控好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道闸门。在总结发行监管体制的改革时,尚福林指出,发行监管体制是直接融资制度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近几年来发行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对深化直接融资制度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总体看,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行监管体制改革是由行政管制向市场化约束机制建设方向推进的。我国资本市场是在经济体制转轨条件下诞生和发展起来的,发行监管体制从指标管理、政府推荐、行政审批到实施核准制,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巨大跨越。2003年以来,围绕核准制的落实和深化,中国证监会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性建设,同时排解难题,精心组织实施,初步形成符合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水平的证券发行核准制度。
少帅小于儿: 中日韩东盟将建共同外汇储备基金 规模至少800亿美元 中日韩3国和东盟10国的财政部长4日一致同意,为筹建的共同外汇储备基金出资至少800亿美元,以帮助参与国抵御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当天,来自东盟10个成员国以及中日韩3国的财长在马德里结束了为期一天的会晤。会后发表的联合声明说,与会财长们同意,为落实“清迈倡议”多边机制将至少出资800亿美元,其中,中日韩3国分担80%,余下20%由东盟国家负担。在去年5月于日本京都举行的上一届东盟和中日韩财长会议上,与会各方提出了设立共同外汇储备基金的设想,将原本以双边货币互换机制为基础、旨在应对外汇资金短缺危机的“清迈倡议”转为多边机制。根据这一设想,东盟和中日韩将达成一项共同协议,并根据该协议分别向共同外汇储备基金投入一定数额的外汇储备资金,以便在某个成员面临外汇资金短缺困难时帮助其缓解危机。 |